宣威之窗

带上手铐后,这位被执行人慌神了

“就按我说的,我只还她16000元,多一分我都不给,她不同意就算了,随你们法院怎么办。”

这“豪横”而又“任性”的话语出自宣威市人民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之口,而该起案件的执行标的除了20000元借款本金外还涉及自2015年3月起按每月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

2014年,李某向朱某处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按每个月3分计算利息,李某支付了部分利息后,停止向朱某还款。2021年5月, 朱某起诉到宣威法院,法院判决由李某偿还朱某借款20000元,并支付自2015年3月起以2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至还清为止的利息。判决生效后,朱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人员接收案件后,多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处理,都没有达成和解协议。

近日,执行干警再次通知双方到法院做工作,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争吵,李某语气生硬,不愿按判决书判决的内容履行,提出最多偿还朱某16000元,如果朱某不同意,就任凭法院处理。说到激动处,李某还声称法院工作人员被朱某收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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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向李某讲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但李某依旧态度恶劣,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权威,宣威法院决定对李某进行司法拘留。

李某被拘留后,带着亮锃锃的手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态度有了很大的改变,主动要求执行干警再做做朱某的工作,让朱某作出一定让步,她也想办法借钱来偿还。

最后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李某当天一次性给付朱某本金20000元,利息朱某自愿放弃。李某将钱交到法院已经是晚上11点多钟了,考虑到李某还要回家照顾孩子,并且对自己之前的态度也有了悔改,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李某的司法拘留。文图:何熙艳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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