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判决生效后拒不腾房?宣威法院“硬核”执行保障申请人权益

2021年12月13日,宣威市人民法院田坝法庭联合执行局干警,在基层组织代表的见证下,对坐落于宣威市海岱镇某村委会的一处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有力维护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原来,该涉案房屋属于宣威市某银行房产,因历史原因长期由李某一家占用居住。因李某不予归还该房屋,该银行起诉至宣威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判决该房屋归原告信用社所有,李某应将房屋归还原告。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该银行向田坝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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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实地查看,该房屋长期无人居住。进入执行程序后,田坝法庭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依法向李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李某腾退房屋,将房屋归还申请人,但李某拒不露面、不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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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保障李某相关权益。在强制腾房前,执行干警依法在该房屋门口张贴了强制腾房的公告,公告期满后,李某仍未腾退房屋。执行干警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房。为保证腾房的顺利进行,田坝法庭执行干警提前与院机关执行局沟通,请求执行局派人增援,又与当地村委会联系,邀请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场参与和见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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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房当日,被执行人李某未出面。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监督见证下,执行干警认真清点房内物品、制作物品清单,并用执法记录仪对整个腾房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部物品清点、搬出后,运送到指定地点统一保管存放。腾空的房屋现场交由申请人管理使用。至此,腾房工作圆满完成,该案执行完毕。文图:吴超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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