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6〕4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方案公示如下:
一、检查名单
宣威浦记火腿公司
宣威市农硕农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宣威市农业局
宣威市民政局
宣威市第八中学
二、检查重点
根据财政部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对享受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扶持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主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扶贫攻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的以下领域和行业开展检查。一是结合财政扶持资金的重点投向,强化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二是结合财政政策的贯彻实施,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三是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的贯彻实施,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四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以前年度确定的重点行业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检查应包括: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获取的财政资金是否按规定核算使用以及使用成效。
2.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应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预算的编制、公开、执行是否合法合规;“三公经费”公开是否真实准确;非税收入是否及时上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有效。
3.对其他单位的检查应包括: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收入、支出是否合法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等。(宣威市财政局)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