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秘书科,专门负责承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了《宣威市财政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办理程序及时间要求,将建议和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明确了每一件建议提案承办的牵头领导、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办理过程中,承办领导和人员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多次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面商,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说明具体办理方案和落实措施,努力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形成了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和谐办理关系。凡建议、提案所反映问题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落实;确实难以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取得谅解,确保办理落实措施和答复取得代表和委员们的认可。面商后,按照市人民政府对承办工作的要求,认真整理答复意见,并回复到每一个代表、委员,确保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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