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龙场司法所坚持“四个围绕”化解矛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015年以来,宣威市龙场司法所本着“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指导思想,以“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把矛盾化解工作放在镇党委、政府的平安建设工作大局中去谋划,以宽广的眼界把握矛盾化解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坚持“四个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大胆负责,阳光作业,科学调解,开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筑牢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坚持围绕经济建设化解矛盾纠纷。随着龙场镇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尤其是在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推进中,涉及到土地征用、土地流转、群众拆迁等敏感问题,这些问题直接牵涉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若处置不当,将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二是解除百姓纠纷之困,坚持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化解矛盾纠纷。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突发意外事故、宅基地、邻里纠纷、婚姻赡养、债权债务等这类热点、难点矛盾纠纷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虽然起因小,若不及时预防,有效化解,势必矛盾升级,造成严重后果。
        三是关注社会矛盾发展趋势,坚持围绕特殊人群化解矛盾纠纷。对一些特殊人群的矛盾化解显得尤为重要,如: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因历史原因造成的部分复转军人、民代教师、老上访户及个别对社会不满人员等,虽然这类人群数量少,一旦发生矛盾,处置不妥,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后果不堪设想。
        四是拓展矛盾化解领域,坚持围绕涉法涉诉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涉法涉诉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宜调则调、宜诉则诉”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法律硬性裁决,防止引发上访和其它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是在诉前调解。加强涉法涉诉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讼外。二是在诉中调解。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将起诉立案与人民调解无缝对接,将情、理、法融为一体,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共识,努力实现平等协商、息诉止争、案结事了。三是在诉后调解。对经法院已经判决的民事案件,当事人认为判决结果虽然合法但不合情不合理,可能出现当事人或上诉或拒不执行或上访现象。调解员本着合法合情合理原则,积极参与、科学调解,促进双方和解达成协议,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反复,对减少涉法涉诉上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实现了双赢,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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